周海媚、董璇、任贤齐、黄晓明、李玲玉状告多家卫浴企业
近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一起民事案件判决书,浙江雅X 洁具因使用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约明星照片,被香港明星周某告上法庭。
据相关民事判决书,浙江雅X洁具的代言签约于2013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,在其官网上继续使用推广其迪X品牌水暖五金类、卫浴类近20个品种的产品,并且明确注明周某为其“迪X形象代言人”。
除了周某,董璇、小齐、黄某、李玲玉等一众明星都对卫浴企业的相关侵权,进行了坚决的维权。一些“大额度”的索赔,最后在法院的裁定下,都打了很大的“折扣”。某种意义上来说,明星维权,并非有意针对卫浴企业,或只是多行业维护其相关法律权益的例行公事。
“被代言”:
索赔21.14万元,实赔3.14万
对于侵权事宜,浙江雅X洁具的解释为,公司网站使用照片系合理使用,不构成侵权。浙江雅X洁具先后曾签约过两份《广告合同》,期间分别是2009年6月18日至2011年6月17日、2011年1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,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约,系曾经的合作者,浙江雅X洁具已经支付完全部报酬。另外,浙江雅X洁具官网使用的照片属于积极宣传,没有丑化原告形象。因为网站流量点击率极少,即便是构成侵权,索要金额过高,与知名度不相符合。
虽然浙江雅X洁具为自己的行为做了很多合理化的解释,北京互联网法院还是以浙江雅X洁具涉嫌侵肖像权为由,支持了部分诉讼请求。不过,在赔偿金方面,和的预期相差甚远。要求浙江雅X洁具赔偿经济损失200000元,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,维权成本1400元,合计211400元。实际上,浙江雅X洁具仅赔付济损失3万元及合理开支1400元。
董璇成“微信公众号女郎”:
索赔50.3万元,实赔6.3万元
除了往昔金庸剧《倚天屠龙记》中的“大女主”周某,因高云翔澳洲事件而颇受媒体关注,目前在直播领域声名鹊起的董璇也颇受卫浴企业的“青睐”。
2020年1月4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《董璇与郑州高X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》。该判决书显示,郑州高X智能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高X智能”)在其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中擅自、多次使用具有董璇肖像权的照片,并多带有“整机质保5年 电机质保20年”等功能描述,配有产品图片、实体店面照片、公司或产品推介语言、公司联系电话、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内容。
法院认定,高X智能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董璇肖像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,系以董璇的肖像价值对其经营的产品进行宣传推广,构成对董璇肖像权的侵犯。董璇方要求高X智能赔偿经济损失50 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3000元。判决结果为,高X智能赔偿原告董璇经济损失60 000元及维权合理开支3000元。
小齐“被代言”:
索赔322万元,实赔6.5万元
2019年3月22日晚,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在其微博公布了“知名演员诉武汉欧X优品管道卫浴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案”一案审判结果,一审胜诉。要求武汉欧X优品管道卫浴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欧X卫浴”)须立即停止销售,回收销毁涉案广告宣传物料,公开致歉,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。
其实,任的这次维权并不是主动为之,而是“粉丝”的助力。部分消费者在购买欧X卫浴的产品后,通过微博私信核实相关情况,才知道自己被侵权了。经调查,欧X卫浴曾是一场演唱会赞助方之一,但其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,对演唱会海报进行处理,并将处理后的图片置于产品外包装、产品说明书及网络中进行宣传推广。
要求欧X卫浴及相关方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、公证费等维权成本合理开支2万元,共计322万元。而法院判决欧X卫浴赔偿6.5万元。
黄、杨“夫妻档”:
从一审到二审,将维权进行到底
除了“碰瓷”个体明星,一些卫浴企业还对“夫妻档”明星觊觎已久。毕竟,卫浴作为家庭用品,用夫妻档明星代言,自然更胜一筹。作为当前国内的一线夫妻档明星,黄杨也曾被卫浴企业侵权。所谓“夫妻同心,其利断金”,夫妻档维权,堪称经典。
2019年4月29日,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知名艺人黄杨夫妇与欧X卫浴的肖像权纠纷案,以调解的方式结案。在一审中,要求欧X卫浴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、维权成本合理开支0.3万元。法院裁定,欧X卫浴赔偿黄经济损失4万元。夫妇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,让维权最终以调解终结,这或意味着在与卫浴企业的“对垒”中,维权方赢得了胜利。
值得注意的是,该案件时间线很长,欧X卫浴的相关侵权是在2016年发生的。2016年3月17日,微信公众号“欧X定制卫浴”发布了文章,并配有本人合影照片6张。文章载有“假如杨某有了baby,卫生间该怎么装呢?”、“二人要是有了宝宝,可以这样装修他们的卫浴间”、“量身定制专属您的卫浴方案,定制卫浴找欧X”等营销内容,最终导致了欧X卫浴对黄杨夫妇的相关侵权。
李玲玉“被签字”:
索赔22.2万元,实赔0.4万元
一般卫浴企业碰瓷明星,大部分都是侵犯了和他们照片相关的肖像权。也有一些企业,不走寻常路。不过,这样聪明的企业还是没逃开明星们的法眼。中山市阿X斯卫浴制造厂就是这样的一家企业,它不仅侵犯了相关明星的照片肖像权,还侵犯了其签名权。
据相关裁判文书,阿X斯卫浴制造厂在其官方网站中,下设“关于我们”、“产品展示”、“工程案例”、“招商加盟”等栏目链接,网站内五个网页的标题下方均配有图文展示滚动窗口,其中使用了相关照片作为配图,照片右侧另附有“李玲玉”艺术字体签字,照片背景为多种卫浴用品,并配有“阿x斯卫浴让我们的家园美好而时尚!”“世界著名品牌,中国十大品牌”等字样。这种利用“艺术签字”的方式也是一种另类的侵权。
李玲玉要求阿X斯卫浴制造厂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以及公证费2000元。结果法院裁定,阿X斯卫浴制造厂赔偿李玲玉经济损失4000元。
从这些法院的判决结果来看,卫浴企业对明星艺人的侵权行为多为侵犯肖像权。根据第一百条,公民享有肖像权,未经本人同意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;又第一百二十条规定,公民的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受到侵害的,有权要求停止侵害,恢复名誉,消除影响,赔礼道歉,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。在我国法律对公民肖像权保护越发重视的情况下,卫浴企业应加强自律,维护自身品牌的同时,共促行业健康发展。(来源: 厨卫头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