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洁净厂房设计要求
西安洁净厂房设计要求
1 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,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:
(1)应在大气含尘和有害气体浓度较低、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。
(2)应远离铁路、码头、飞机场、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、贮仓、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、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。
(3)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,人流、物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。
2 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,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,并应与精密设备、精密仪器仪表容许振动值分析比较后确定。
3 洁净厂房新风口与交通干道边沿的***近距离宜大于50m。
4 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,也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。
5 洁净厂房周围的道路面层应选用整体性能好、发尘少的材料。
6 洁净厂房周围应进行绿化。可铺植草坪,不应种植对生产有害的植物,并不得妨碍消防作业。
工艺平面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
1 工艺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工艺平面布置应合理、紧凑。洁净室或洁净区内应只布置必要的工艺设备,以及有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的工序和工作室。
(2)在满足生产工艺和噪声要求的前提下,对空气洁净度要求严格的洁净室或洁净区宜靠近空气调节机房,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同的工序和工作室宜集中布置。
(3)洁净室内对空气洁净度要求严格的工序应布置在上风侧,易产生污染的工艺设备应布置在靠近回风口位置。
(4)应考虑大型设备安装和维修的运输路线,并预留设备安装口和检修口。
(5)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房间之间联系频繁时,宜设有防止污染的措施,如气闸室、传递窗等。
(6)应设置单独的物料入口,物料传递路线应***短,物料进入洁净室(区)之前应进行清洁处理。
2 洁净厂房的平面和空间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和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。洁净区、人员净化、物料净化和其他辅助用房应分区布置,并应与生产操作、工艺设备安装和维修、管线布置、气流流型以及净化空调系统等各种技术设施进行综合协调。
3 洁净厂房内应少设隔间,但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分隔:
(1)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,甲、乙类与非甲、乙类相邻的生产区段之间,或有防火分隔要求者。
(2)按产品生产工艺需要有分隔要求时。
(3)生产联系少,并经常不同时使用的两个生产区段之间。
4 在满足生产工艺和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的条件下,洁净厂房内各种固定技术设施的布置,应优先考虑净化空调系统的要求。固定技术设施包括送风口、照明器、回风口、各种管线等。